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揭晓
10位律师获此殊荣
《工人日报》(2013年01月29日 01版)
本报北京1月28日电 (记者张锐)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结果日前揭晓,劳建兰、陈静、曹琪、郝建华、齐秀敏、涂崇禹、央金、张勇赛、曹智勇、潘强等10人荣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于2012年7月启动,分为组织推选、确定候选人、公示投票、评议审定等四个阶段。全国28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推荐了54名符合条件候选人。其中,年龄最大的61岁,最小的33岁,98%为本科以上学历;6人为工会公职律师,48名社会律师中,31人在工会法律服务机构任职或兼职。
据了解,“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依照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特别是通过报纸和网络公示候选人名单,并专门设置了公众咨询、举报、投诉通道,接受社会监督。新出炉的10名杰出律师,是根据报纸投票、网络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结果,并按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最终确定的。他们分别来自10个省(区、市),其中,河北、天津、河南、福建、西藏推荐的候选人是首次当选。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致力于吸引更多律师关注民生、关注劳动关系、关注职工权益,积极投身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自2006年以来,每两年举办一次,逐渐成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品牌。在此前表彰的30名律师中,有2人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2人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5人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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