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协商
全市签订工资集体协议7701份,覆盖职工108.6万人
《工人日报》(2013年01月28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王树成)近两年来,山东淄博市总组织开展了“普遍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行动,截至2012年底,全市签订工资集体协议7701份,覆盖企业22398 家、职工108.6万人,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1.1%。
从2011年初开始,该市决定启动“普遍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行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3月份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推进月”,要求各级工会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式,开展要约行动。2012年,又确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提升年”活动。
市总注重建立健全专兼职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聘请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律师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担任职工方协商代表、协商顾问,指导、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全过程。全市五区三县均选聘了3-5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1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目前,该市共有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480名,其中专业律师40名;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48期,培训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协商代表4283人次。
针对区域特点和行业实际,淄博市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对于规模小、职工人数少的非公企业,依据所处地域和行业特点纳入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中来,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议,有效扩大了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将更多的企业和职工纳入到工资集体协商中来。到2012年底,全市共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1324 份,覆盖企业17069家、职工43.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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