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效为先 质量为重
辽宁省总深化“六个专项行动”
内容涵盖工会组建、工资协商、用工监督、劳动争议、职工文化、职工帮扶
本报讯 (记者顾威)记者从1月4日召开的辽宁省总工会十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获悉,辽宁省总将今年确定为深化“六个专项行动”质量年。
辽宁省总工会提出的“六个专项行动”是:基层工会组建、职代会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规范劳动用工监督检查、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建制、推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职工服务帮扶体系建设。据了解,这“六个专项行动”明确提出了该省各级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具体工作方法和目标,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载体。以“六个专项行动”为载体,该省2012年实现了基层工会组建、工资集体协商、服务帮扶体系升级三个突破。比如工资集体协商,全省签订各类工资专项合同6.2万份,覆盖企业13.2万个,签订合同数比2011年增长68%;签订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300多份,覆盖企业7.3万户,比2011年增加1300多份。
面对成绩,省总没有满足现状,认真查找不足。辽宁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赵国红说,最突出的是工作质量不够高的问题。她列举了6个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基层组织缺乏活力、有些劳动合同不规范、非公企业职代会作用不明显、工资集体合同履约不到位等。
辽宁省总工会深化“六个专项行动”质量年主要思路是,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坚持职工维权“安全网”整体工作思路,坚持抓关键、破难点,坚持实效为先、质量为重,着力在整合优化资源和手段上下功夫,着力在工作达标升级上下功夫,着力在加快学习型、维权型、服务型、创新型、开放型工会建设进程上下功夫。
在具体措施上,省总将根据“六个专项行动”目标及存在的不足,实行“六个同步”,如在深化基层工会组建上,坚持建会和建家同步、建会和履职同步、建会和发挥作用同步。在深化职代会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上,坚持职代会建制和行使权利同步、建制和发挥作用同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