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规范文化市场
《工人日报》(2012年12月29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济南市文化市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于日前施行,今后,举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可获奖励。
办法规定,凡举报非法出版、印刷、发行图书、期刊、报纸等出版物的;复制、经营非法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的;安装使用盗版软件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从事非法演出活动的;未经批准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未按《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载明事项接收、传播卫星电视节目等十种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之一、且经立案查处的,都将获奖励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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