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发布
《工人日报》(2012年12月26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徐潇)12月21日,中国商务部在北京发布了《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作为商务部提供的重要公共服务之一,《指南》是由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机构和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专家和主管官员自2009年开始编写,每年更新一次。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霍建国表示,《指南》力求客观介绍目的国(地区)的投资合作环境、将助力中国企业研判当地市场潜力、商业机会,引导其安全高效“走出去”。
据介绍,《指南》覆盖亚洲、非洲、美洲、大洋洲、欧洲的165个国家和地区,涵盖中国对外投资合作的绝大部分业务和主要市场。《指南》主要以投资目的国(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官方统计数据及其他信息为依据,针对我国走出去企业的特点,介绍投资目的国(地区)与投资合作有关的基本信息,客观反映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并指出我国企业在投资目的国(地区)开展业务可能遇到的问题,给企业必要的指导和建议。
商务部12月1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11月,中国境内投资者在全球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625.3亿美元,同比增长25%;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1288亿美元,同比增长12.9%;派出各类劳务人员40.6万人,同比增加1.1万人。而2012年,全球经济受欧债危机影响徘徊不前,各大国执政党更迭、领导人选举纷纷完成,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更多新机遇和新挑战。
为此,2012年版《指南》在前版基础上,更新了各国(地区)政治局势、经济数据、政策法规、商务环境及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信息,增加了有关国家(地区)特殊经济区域政策、环境保护的核心与标准等内容,资讯更丰富,可读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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