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历时4月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情况大检查发现
非公、分散性企业仍是职代会建设难点
上海市总表示,明年底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要达80%以上
本报讯(记者钱培坚)一次历时4个月之久、范围遍及全市的《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执法大检查结果再度表明:上海依法推进企事业民主建设前有方向近有目标。日前,《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交付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外资、民营和分散性企业仍是职代会建设的难点,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率普遍不高。报告透露,至2013年末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要达到80%以上,其中在沪世界500强企业、知名民营企业建制率要明显提高。
据了解,这次执法大检查是在《条例》正式实施1年后进行的。在今年6月至9月长达4个月时间里,执法检查组通过各类座谈会、专题研讨会,深入地方和企业调研、现场观摩,并对全市60个基层企事业单位4000名职工进行《条例》实施情况满意度问卷测评等。
检查数据表明,截至2012年9月,与2010年《条例》颁布前相比,该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事业单位已建职代会10270家,同比增加1013家;非公企业职代会独立建制34472家,同比增加12032家;已建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5273家,同比增加724家,覆盖非公企业157994家,同比增加69253家,增幅78.04%。家乐福、罗氏制药、可口可乐、嘉里粮油、上海永达等一批有较高知名度的外企、民企相继建立了职代会。
检查报告同时指出,外资、民营和分散性企业仍是职代会建设的难点,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率普遍不高。从职代会制度运行情况看,职代会有效运行难的情况有待改变,有的企事业单位职代会职权被虚置,形式大于内容,职工民主权利未完全落实。职工代表和执法主体未能有效履行法定职责。同时,劳务派遣人员参加职代会仍然较困难。“这些难点和情况,正是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协同社会各界,重点予以关注,并持续创新工作方法的领域。”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茆荣华说。
“一部法规的贯彻落实通常有‘三年黄金期’之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钟燕群说,通过大检查,不仅及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更有利于在社会各方协同的检查过程中达成共识,凝聚起更加强劲的贯彻落实《条例》的新力量,为明年任务目标的确定,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工作方向,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比如,针对非公企业建立职代会比例尚低的情况,提出至2013年末要达到80%以上的近期目标,就是此次大检查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