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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12月02日 星期日

【视点】形成社会共识推动保护传承

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学与社会发展所教授、中国民俗学会常务理事 萧放

《工人日报》(2012年12月02日 02版)

问:“非遗”保护中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当前主要问题是人们对“非遗”价值、意义认知没有达到相应高度,不少人以为其可有可无,是历史陈迹,缺少文化建设的责任担当。当然,保护资金不足与相关物质保障措施不到位也是制约的重要因素。我们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各地也有相应机构与地方保护条例,关键是思想重视与具体执行落实问题。要将“非遗”保护的责任落实到地方政府工作职责中,将“非遗”保护的认知传播到全社会,让国人知道保护“非遗”不仅是政府的事,同样也是我们的义务。

问:法律、制度和理念方面亟须哪些改善?

答:目前,我国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一些相关法规,关键在于法律法规落实与执行,保障措施真正到位,全民达成保护“非遗”的共识。

传统技艺与物质形态明显、日常生活中具有消费功能的“非遗”部分,人们很易接受,保护起来相对方便,比如“生产性保护”概念就是针对这些内容提出的。但一些群体活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民俗”,不能见到直接效益,但它具有精神价值与社会意义。对手艺人来说生产性保护是可行方式,关键是帮他们提高生存能力,培育并扩展市场。对于表演性“非遗”,政府、社区应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问:如何更好地实现“非遗”传承和保护?

答:这需社会多方参与,政府、社会、个人都有义务参与保护。政府提供政策与保护条件的保障,学者进行文化保护的论证与学术意见指导,民众自身提高保护意识等。还要对“非遗”文化意义进行宣传,让更多人熟悉“非遗”,拉近人们与文化的距离。“非遗”关联我们的精神与价值观,需要从意识上高度重视。“非遗”保护的目的就是传承特定群体文化精神、生命力与文化认同感。政府倡导、社会动员、媒体宣传,以丰富的活动吸引年轻人,形成社会共识,“非遗”才能获得真正传承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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