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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11月10日 星期一

联防队员变辅警不只是改名问题

刘武俊
《工人日报》(2012年11月10日 06版)

“联防队员”一词将要退出广州的历史。据报道,广州拟明年实施一项代号为“银盾工程”的方案,在该工程中,广州将组建3万人规模辅警队伍,取代治安联防队伍。

笔者认为,联防队员变身辅警,不仅仅是名称的更改,更是对政府管理的新要求,需要有关方面吸取教训,依法管理,彻底解决联防队存在的越权管事、粗暴执勤、以收代养、管理松散等问题,并应适时启动辅警立法,将辅警管理纳入法治轨道。

目前在基层群防群治队伍中,最易被人诟病的是联防队伍。有的联防队员乱收费、乱罚款甚至粗暴执法、殴打群众,个别联防队甚至沦为基层管理者的“私人武装”。广州市综治委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借鉴国内外组建辅警队伍的成功经验,实施“银盾工程”,全面取消广州市居(村)组建的治安联防队伍,由市、区(县级市)两级出资,全面派驻到社区、行政村,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工作。

另据报道,全国首个辅警管理办法《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此办法是全国首个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也是“辅警”这一治安队伍在各地普遍建立后的首次立法。该规章明确警察助手地位,规定职责履行范围,设立岗位标准和调整机制实行层级晋升。办法不仅明确解决了困扰多年的警务辅助人员地位性质、规范用工和待遇保障问题,还对警务辅助人员享有哪些权责和不得从事哪些事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突破了100万人,这支日渐壮大的队伍,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等诸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立法欠缺导致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责权限无依据、保障标准不统一、队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日益显现。

辅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基层警力不足问题,是社会管理的一支生力军。实践证明,随着流动人员聚集带来的社会管理成本增加,让辅助人员从事部分非执法性、服务类的辅助工作,可以有效缓解警察承担的部分服务社会事务的压力,可以让警察更好地履行警察职责,但辅警并没有执法权,不能代替警察执法。

在执法活动中,警察和辅警两种不同的角色必须分工明确。一般而言,凡是涉及基本权利的保障,包括合法的私有财产、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讯自由等权利,是宪法保留事项,属于警察任务的范围,非依法定程序,并由警察机关执行,不得侵犯。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警察机关执行,不受逮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警察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实施不得委托给“个人”行使。

辅警单独在岗时,通常可以执行下列任务:保护案件(事故)现场;向警察机关报告发现的违法犯罪活动;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到警察机关;参加抢险救灾;宣传、指导、防范、制止犯罪活动;外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警察机关根据任务需要安排的其它非执法性日常工作等。

辅警立法该提上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了。加快辅警制度的立法进程,建立辅警准入资格规制,打造专业化辅警队伍,加强辅警内部组织模式的规范化建设,是新时期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课题。据报道,公安部正积极研究辅警使用、管理的相关问题,一些地方也在尝试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周晓光等30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协警法。以法规或规章的形式立法明确辅警的法律地位、招录条件和方式、培训内容、职责权限、权利义务、法律保障、监督管理、经费保障和淘汰机制等,其实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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