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请工会评价非公经济代表人士
企业未建会或劳动关系不和谐者一票否决
《工人日报》(2012年11月07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王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以及评优评先需要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所在企业未建立工会或者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实行“一票否决”,评定为“不合格”,不能做安排和参与评选表彰。通过这一措施,福州工会提升了非公企业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度。
据了解,福州市总工会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建立工会参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机制,并以市委办公厅名义转发了《市委统战部关于做好福州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市总工会作为综合评价工作的成员单位。
综合评价的对象是已作政治安排、拟作政治安排或拟推荐为重要评选表彰人选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会指标为“工会组织建设”以及“劳动关系”两个项目。具体评价内容:所在企业是否依法建立工会以及开展“双亮”工作;是否积极支持企业工会开展活动;是否为工会提供经费保障和活动场所;是否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年来,市总先后对拟作为省工商联常委以及市工商联常委的182位非公经济人士进行评价,促成近60家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并开展“双亮”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