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
解决困难劳模取暖
《工人日报》(2012年11月06日 05版)
本报讯 日前,沈阳市总工会启动“冬季援助行动”,解决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在冬季取暖遇到的问题。
活动帮扶的对象已纳入工会帮扶管理系统,今冬采暖期全部由职工个人承担且已支付采暖费或自行解决居家取暖、没有享受政府采暖补贴政策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破产企业工伤人员和市级以上困难劳模。
帮扶标准为:困难职工个人支付采暖费的每户帮扶700元,自己解决采暖的每户帮扶500元;破产企业工伤人员和困难劳模个人支付采暖费的,每户帮扶1000元。
预计此次援助行动将有近2000户困难职工和困难劳动模范受益,帮扶资金规模达150万元。
( 晓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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