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总为13名职工追讨补偿金
《工人日报》(2012年11月03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高柱 通讯员蓝何闵)日前,四川宜宾市总工会、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当地13名被解除劳动关系职工送来的锦旗,感谢市总工会为他们讨回经济补偿金6.8万元。
今年8月27日,13名中年职工来到宜宾市总工会,反映他们与该市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到另一单位工作,且在时隔不久后即被用工方突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宜宾市总随 即组成维权律师团,帮助职工维护合法权益。他们先到工商行政部门查找用工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锁定用工主体,而后为职工起草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向辖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9月25日,在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调解下,用工单位与职工达成了协商解决意愿,并最终向13名职工分发了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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