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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10月27日 星期一

“祖尔菲娅”能否变回“赵常玲”?

■新华社记者赵宇飞 刘阳 帅才
《工人日报》(2012年10月27日 08版)

近日,在伦敦奥运会上代表哈萨克斯坦夺得女子53公斤级金牌的举重运动员“祖尔菲娅”回到故乡湖南,恢复了自己的中国名字“赵常玲”,并申请办理二代身份证。湖南省体育局希望赵常玲能如期归队。

赵常玲的出国和回国是否符合规定?她的国籍能否一变再变?她是否有资格参加明年全运会甚至将来代表中国队参赛?带着这些疑问,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进行了采访。

回到湖南的赵常玲,目前仍持有哈萨克斯坦护照,但她于10月22日在长沙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二代身份证。

一部分网民对赵常玲的国籍提出了质疑:一些国际体育组织规定,运动员只有一次更换国籍的机会,且前提是未代表一国参加过国际A级比赛。举重项目的运动员是否可以随意改变国籍?就算赵常玲恢复中国国籍,她曾代表哈萨克斯坦获得过奥运会冠军,还有资格参加全运会或代表中国队参加国际大赛吗?

也有网民提出,当初把赵常玲等人送出去,现在人家拿了奥运冠军,又欢迎他们回来,是不是太功利了,是不是有违体育道德和奥林匹克精神?

10月25日,中国举重协会副秘书长李浩在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赵常玲被交流到国外,依据的是她所属的湖南省体育局和哈萨克斯坦举重协会所签订的合同。赵常玲是因为合同到期按时回国,因此她代表哈萨克斯坦队参赛以及如今回国是完全符合规定的。

李浩说,2007年湖南省体育局准备向哈萨克斯坦输送举重运动员,曾经过中国举重协会同意,是按照当初双方签订的转会合同来办的。

据湖南体育局有关人士透露,赵常玲的户口一直都在省举重队里,人事关系也一直在这里。对此,一些网民质疑,赵常玲一方面代表哈萨克斯坦参加奥运会,另一方面她的名字依然在集体户口中,她究竟是哈萨克斯坦公民还是中国公民?

“奥运会必须是具有本国国籍的运动员才能代表那个国家参赛,赵常玲既然已代表哈萨克斯坦参加奥运会,她肯定是具有哈萨克斯坦国籍,”李浩说,“按照中国法律,不允许双重国籍,我们将对此进行调查。”

对于赵常玲的回归所引发的舆论质疑,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赵常玲如期回国无可厚非,但通过这一事件,暴露出有关运动员交流程序、政策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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