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构建全方位关爱劳模体系
“让劳模终身享有荣誉和尊严”
本报福州10月23日电(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陈樱 李润钊)“要让劳模终身享有荣誉和尊严,让劳模精神代代相传!”今天是重阳节,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广敏等省市工会领导一行,带着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的关心与祝福,走访慰问了90岁以上的在榕全国劳模,启动了全省工会慰问老劳模、困难劳模活动。重阳节期间,全省各级工会对全省80周岁以上的全国劳模、90周岁以上的省劳模进行全覆盖式的走访慰问活动,共慰问老劳模114人。
这是福建劳模服务工作常态化的缩影。近年来,福建省构建了全方位的关爱劳模体系,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关爱劳模力度。在劳模有需要时,努力做到“随叫随到”,让劳模终身享有荣誉和尊严。
200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建立困难劳模补助制度、劳模短期进修、体检制度和劳模选拔使用制度;2007年由省财政拨专款对困难劳模进行医疗补助,并对部分特殊病种的劳模进行了专项补助。全省各设区市也相继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优待劳模政策。福州市省级以上劳模可免费乘坐部分线路公交车,免费进入部分公园;厦门市退休劳模养老金达不到社会平均水平的,市财政出资补足到社会平均养老金的120%,住房困难的劳模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申请到财政、单位、个人各出资1/3的解困房;莆田、三明等地为市级以上劳模办理了补充养老保险等。
同时,工会加大对劳模的技术帮扶力度,从2003年开始,陆续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活动。目前全省有60个各种类型的劳模创新工作室,其中个人名字命名的有33个,各类劳模工作室在所在的区域或岗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开设“劳模班”,让劳模接受在职教育,提高劳模素质。在劳模中直接认定高技能人才。
为保持劳模的先进性,福建工会还高度重视给劳模思想上“加油”,组织劳模参加有关社会活动,让劳模拓展视野、接触社会脉动。各级工会每年都开展“鲜花送劳模”,组织劳模参观城市建设新成就、革命历史遗址(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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