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交警让校车接近“最安全”
《工人日报》(2012年09月24日 04版)
本报讯 近日,新乡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部分乡镇,集中为辖区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司机讲授新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确保辖区内校车安全。据了解,今后一段时间内,该交警大队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校车驾驶人开展逐一审查,坚决清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驾驶人,特别是对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与校车不符,以及不具备相应车型3年以上驾驶经历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对未登记备案、擅自改装和加装座椅、安全性能不过关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运整改,直至达标后才允许运行。(王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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