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3日至9月5日,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发生17次马路塌陷,部分道路反复塌陷、多次维修
“马路拉链”变“路脆脆” 主管部门称“管不了”
在兰州很难找到一条平整耐用的马路,特别是进入夏季以来,塌陷、坑洼、翻浆等道路病害时有发生。面对市民的频频质疑,有关部门却以“政府规定有疏漏”为由,辩称“权力小、管不了。”
9个月区内道路塌了17次
9月11日,兰州一家媒体刊发报道“七里河区域内道路今年已经塌了17次”。七里河区位于兰州市区中南部,是四大主城区之一,该区的道路坍塌坑陷现象是兰州市区街道的缩影。该报道历数今年以来当地17次马路塌陷,从发生在9月5日的瓜州路西段柳家营十字东侧发生塌方开始往前数,到2月13日的敦煌路兰州四中附近路面两次坍塌,17次塌陷几乎都发生在该区的交通主干道上,部分道路反复塌陷、多次维修。
新的塌陷似乎仍未结束,就在有关部门为17次塌陷查找原因的时候,新的道路塌陷再度发生。9月11日,彭家坪路部分路段出现严重翻浆,路面破损、沟坑相连、砂石遍布;9月13日,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鱼池口校区门前路面塌陷,塌陷的土坑四周已经悬空,导致该路段交通拥堵;9月17日,敦煌路火星街路口火星街小学门前,路面大面积下沉,最深的坑洼有二三十厘米,污水淤积在坑中……
过渡 “ 开挖 ” 是道路塌陷主因
按照规定,城区道路的维修管护由兰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市政设施管理所负责。就在舆论聚焦道路塌陷的同时,市政设施管理所也同时开列了一份“责任清单”。在这份清单中,兰石水站、亚行贷款办、威立雅水务公司、兰州电信公司、兰州电力公司、西热东输项目部、污水全收集项目部等单位位列其中。
“责任清单”中称:8月20日,西津西路兰州北站到大信药业路段出现大大小小十多个塌陷区,轻车道与机动车道相连接地带的路面上已经出现明显的地基下陷情况。造成此次情况的原因为污水全收集开挖回填基础密实度不够。责任单位为污水全收集项目部;8月30日,位于七里河区的任家庄十字西北角路面发生大面积坍塌。此次坍塌原因为电信管道窜水所致。责任单位为兰州电信; 9月5日,瓜州路西段柳家营十字东侧道路再次发生塌陷。此次坍塌原因为西热东输开挖回填密实度不够,致使发生塌陷。责任单位为西热东输项目部……
在汇总有关坍塌坑陷原因时,市政设施管理所称,根源在于城市道路的过渡“开挖”。他们认为,“近年来多条管线的开挖铺设,对道路的损坏程度较大,有部分施工单位在基础回填部分未按照标准操作。还有部分因西热东输管道铺设时要求最底部垫层为细沙,存在一定的隐患,窜水后极易引起沉陷和塌方。另外,污水全收集管道铺设施工,多采用顶管铺设的方法,在顶管过程中,路基难免会出现空洞,存在一定的隐患,容易造成塌方。”各管线单位和施工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问责难源于开挖单位 “ 位高权重 ”
“马路拉链”变成“路脆脆”,“责任清单”已经明确、制害原因也非常清楚,但是为何难以“问责”,来自兰州市政工程管理处的解释更令人深思。该处认为:由于城市道路开挖建设工程遵循谁开挖谁负责的原则,整个工程由甲方(开挖单位)聘请施工方和监理方来做。作为市政管理部门,他们非常清楚城市道路开挖后的修建质量不过关,但由于没有管理依据与手段,只能无奈面对“路脆脆”。
面对市政管理部门的“管不了”,有媒体追问:“手段缺失”的根本是政府缺位,为什么政府弱化到连一条马路的塌陷都治不了?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兰州市人大颁布的《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对于城市道路开挖工程,市政管理部门负有竣工验收的法定职责,“对预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责令施工单位返工直至达到技术要求及标准”。但是现实中的难点在于,兰州市市政管理处只是兰州市建设局下属的机构,而许多实施开挖工程的项目单位在行政级别上要么高于管理处、要么和管理处是平行单位,甚至有部分工程如西热东输项目部、污水全收集项目部都直接隶属于市政府管理。有关人士戏言:面对位高权重的开挖单位,市政管理部门的验收不过是走过场的“橡皮图章”,许多时候明知市政道路恢复不达标,但也只能违心验收通过。
由此导致“城市街道谁想挖就挖,想怎么回填就怎么回填,地下管网等相关责任单位更是各自为政,相关的标准也只能停留在纸上,导致城市道路不停地挖、不停地填、不停地塌”。
有律师建议,根治兰州“路脆脆”必须通过法律手段,采取合同方式管理,将城市道路的开挖回填用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回填不达标的单位,可由市政管理部门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施工单位回填达标,并追究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据悉,《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出台于1995年,其中许多规定已显陈旧,为此有专家建议:应尽快修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使城市道路的施工、监理、开挖、回填、恢复等问题都能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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