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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9月11日 星期一

武荷香——职工的事都是大事

本报记者 张玺 本报实习生 康慨
《工人日报》(2012年09月11日 02版)

【人物】 武荷香,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兴隆巷办事处清泉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会主席。

【档案】 党的十七大代表。2010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心声】 是党员就要坚定为民服务的宗旨,让社区居民和职工安居乐业。


9月7日,记者见到武荷香时,她正在清泉街社区公共服务大厅忙着协调大东园街土产家属楼外墙保温改造的施工供电问题。

“再有一个多月供暖就开始了,必须赶工期,保证社区居民温暖过冬。”武荷香说。

武荷香刚刚参加完在内蒙古通辽市召开的全区道德模范表彰会,还没回家便一头扎进社区服务大厅处理大大小小的事务。

一把椅子,一张桌子,占地面积4平方米,服务大厅一角靠墙的位置就是武荷香的办公区。而社区三层的办公楼共600平方米,分别设立了爱心超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全国首家社区法务室、卫生室等10几个机构。

“不需要太大的办公室,我的工作现场在居民中,在社区职工中。” 武荷香说。

社区事务繁杂琐碎,武荷香始终觉得“社区工会大有可为”。8800多名辖区人口,她最放心不下的是1100多名下岗职工。

在她办公桌旁边的墙上,挂有她常常惦记着的社区工会基层组织示意图,涵盖辖区所有5条街道共286家大小商户。成立涵盖所有商户的社区工会联合会,这在5年前的内蒙古是个创举。

今年5月30日,清泉街社区又做了一件让社区职工拍手叫好的“大事”——签订惠及社区大部分职工的区域性集体合同,包含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协议、工资专项集体协议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议,39条的文本有板有眼,休假、福利、保险、女职工“四期”保护、劳动争议处理等,样样俱全。其中,工资专项协议规定,本年度区域内用人单位职工人均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12%。

今年62岁的武荷香在社区工作了33年,其中26年一直是不拿工资的志愿者。前些年条件困难时,洗厕所、刷泥墙、铲冰雪,样样冲在前。辖区职工说,我们愿意跟着她,有了她,职工之家更温暖,更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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