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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9月04日 星期一

【三工论坛】践行工会发展道路 开创富有特色的工作新局面

汪集刚
《工人日报》(2012年09月04日 06版)

汪集刚观点

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中国工会必须始终坚持自身的社会主义性质,自觉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关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探索实践的光辉进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回答了中国工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建设什么样的工会、怎样建设工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怎样发挥作用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近年来,大连市工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指引下,牢牢把握时代主题,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工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全总、省总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全面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着力解决工会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开创具有大连工会特色的工作新局面。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工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自觉接受和主动依靠党的领导。坚持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主动向党委汇报重点工作和上级工会相关要求,主动争取更多资源和手段。近年来,大连市工会先后就工会组建、经费收缴、干部配备等方面事项向市委请示或报告近200件次,推动问题解决。在市委的领导下,全部解决了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主席进同级党委班子或人大副主任。相继建立了向人大、政府、政协通报工会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了市总工会领导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及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先后解决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事关工会全局性工作的问题近20个。

二是善于把党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大连市工会在职工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近年来,我们通过开展专题宣讲、流动讲堂、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传、理想信念、民主法制等方面教育,组织开展“树立诚信理念,立足岗位奉献”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百万职工当先锋、再创大连文明城”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大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推进和谐大连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坚持服务大局,始终保持工会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

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中国工会必须始终坚持自身的社会主义性质,自觉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大连市工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坚持促进经济发展与促进职工发展相统一。近年来,我们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不断深化“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争创“工人先锋号”等活动并赋予活动新的时代内涵,创造性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共建‘十二五’、共享新生活”为主题,以“创一流岗位、创低碳技术、创自主产品、创绿色工程、创经济效益,比贡献收入、比劳动安全、比身心健康、比工作快乐、比人际和谐”为主要内容的“五创五比”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将职工的权益、尊严、幸福和收入纳入到劳动竞赛之中,让职工既作贡献,又得实惠。

二是坚持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统一。我们始终坚持“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大力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断完善并发挥作用,深入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工程,积极开展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评价活动,有效保持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企业营造了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是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相统一。我们坚持把维权作为维稳的基础和手段,把维稳作为维权的目的和保障,推动市委市政府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参与的矛盾调解组织网络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基层调解、裁前调解、诉前调解“三道防线”。加大维权服务帮扶一体化建设力度。争取市政府每年投入工会帮扶困难职工资金由2006年每年200万元增加到每年1000万元,为工会维权服务帮扶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坚持依法维权,始终做好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关键,是工会属性的本质要求。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维权重点,创新维权机制,实现了维权方式方法和内容形式的新突破,形成了工会主动作为、各方协调配合、运作科学规范、网络体系健全的工作格局。

一是创立规范化“双合同月”活动制度。从2003年起,我们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国资委和市工商联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单位在全省首创了以推动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为主要内容的“双合同月”活动。近年来,通过采取“组织动员、集中要约、培训指导、实名制普查、检查督促、通报激励、评先约束、典型引路”等多项措施,围绕“普遍较快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大力推动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提高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质量”等活动主题,推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形成逐年深化的良好局面。

二是创立网络化诉求代理制度。我们坚持职工上访为工会干部全权代理,按照“分级负责、基层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市、区(县)和产业、乡镇和街道(社区)、基层工会四级代理网络。在此基础上,我们紧紧围绕劳动关系、企业改制、工资保险等职工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积极受理职工合理诉求事项,切实承担代理职责,精心调处代理案件,较好地调处解决了职工合理诉求事项,使职工诉求由自发无序变为依法有序,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创立社会化维权联动制度。我们坚持党政主导、劳资共赢、依法规范、标本兼治的原则,推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原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基础上,将国资委、工商联纳入其中,形成了“三方五面”的新型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同时,推动“三方机制”向街道社区延伸,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活动,与人社部门联合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处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保持了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们还与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市国资委、市建委等11个信访部门建立了职工信访工作联席制度,并建立了以12351职工维权热线为纽带的职工热线联系制度,通过信息共享、联合调处,高效率解决职工信访问题和政策咨询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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