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往开来
服务职工武汉出台新规划
为进一步提升工会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职工群众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促进幸福武汉、和谐武汉建设,根据全总、省总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武汉市职工服务中心2012~2014年建设规划。
总体要求
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青山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职工的根本宗旨,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基础,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拓展功能、完善机制,转变作风、提档升级,努力为全市职工提供普惠制、一站式、全方位的服务,切实发挥工会在推动武汉跨越发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中的重要作用。
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大中心硬件设施投入,使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础更加坚实;
——进一步拓展中心服务内容和领域,使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手段更加丰富;
——进一步健全规范中心运行机制,使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效果更加显著;
——进一步转变工会机关工作作风,使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
力争用3年时间,将市、区两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转型升级为职工服务中心,真正把中心建设成为面向全体职工、服务功能完善、运行机制健全、深受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建设内容
根据全总、省总的工作部署,职工服务中心要努力打造“六大平台”、“四大系统”:
“六大平台”:
(一)困难帮扶平台。主要功能:1、困难职工日常生活救助;2、“两节”送温暖;3、困难职工大病救助;4、助学帮扶;5、困难劳模帮扶。
(二)权益维护平台。主要功能:1、法律咨询服务;2、职工法律援助;3、劳动争议调处;4、劳动争议仲裁(设派出庭单位);5、农民工异地维权;6、农民工欠薪治理;7、接待和调处职工信访诉求。
(三)就业创业平台。主要功能:1、职业介绍和劳务对接;2、劳动技能培训;3、创业培训和项目扶持;4、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5、工会家政服务;6、创业典型选树和培养。
(四)文化体育平台。主要功能:1、组织送文艺下基层;2、职工书屋建设;3、职工群众文化服务;4、职工健身体育服务;5、职工卫生与健康教育。
(五)综合服务平台。主要功能:1、劳模管理和服务;2、劳模和职工疗休养;3、职工家庭和婚姻服务;4、帮扶超市消费服务;5、职工心理咨询;6、农民工票务服务。
(六)行政服务平台。主要功能:1、工会组织建设;2、工会干部教育培训;3、工会法人管理;4、工会经费、资产管理和服务。
“四大系统”:
(一)基础数据和网络系统。建立和完善职工及会员基本状况统计系统,规范统计方法、统一统计口径、提高工会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在对困难职工和劳模生活状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建档范围和对象,适时调整建档标准,不断完善现有困难职工和劳模档案管理系统,使其成为反映困难职工和劳模群体情况最翔实的晴雨表,为工会开展帮扶活动提供最可靠的工作依据。同时建立本级困难职工生活状况监测系统,加快信息的传递,更加准确掌握困难职工群体生活状况,为困难职工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帮扶服务。结合全市工会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虚拟职工服务中心”,运用场景式服务、智能引导等新颖形式,将虚拟工会与现实工会工作统筹结合起来,实现与职工“点对点”零距离交流。
(二)职工服务卡系统。职工服务卡以信息采集为基础,联合相关金融机构发行,覆盖全体职工和会员。职工服务卡作为银行借记卡,在录入职工会员信息基础上,开发医疗互助、困难帮扶、金秋助学等实名制专项资金划转、刷卡消费积分功能,附载职工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内容,融合职工购物、就医、出行、文体消费等优惠服务项目,使职工服务卡既成为一张工会会员身份电子识别证明,同时也是集工会优惠服务、金融服务的电子IC卡。
(三)职工互助互济系统。针对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广覆盖的职工互助补充保障体系。继续推广职工住院医疗、重大疾病医疗等互助互济活动,有效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在推进重疾和住院医疗互助工作过程中,同步升级职工互助互济系统,使系统能更加方便快捷处理各项互助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四)社会化职工服务系统。建立健全职工社会化维权服务体系,整合来自党政机关、司法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资源,为职工提供全方位的维权服务;搭建社会化帮扶活动平台,发展工会慈善事业,拓宽帮扶资金募集渠道,壮大工会服务职工实力;发挥劳模先进人物示范作用,建立工会志愿者服务队伍,坚持开展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的职工服务活动。
推进步骤
武汉市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制定规划(2012年9月~2012年12月):召开全市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出台全市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要率先制定规划,完善服务设施,充实服务功能、明晰岗位职责,实现转型升级。各区工会要按照全市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结合实际和自身工作特色,制订本级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规划。
(二)试点推进、深化创建(2013年1月~2013年6月):市总工会根据各区帮扶中心工作实际和条件,分别选取2个中心城区和2个新城区开展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转型升级试点建设,并给予积极指导。其他各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要结合打造“六大平台”、“四大系统”,结合各自工作优势和实际,因地制宜开展职工服务中心创建工作,鼓励各区选取部分服务功能和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实践,形成试点带动、各具特色的创建格局。
(三)总结经验、逐步推开(2013年7月~2014年6月):认真对试点单位和各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把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向其他城区全面铺开,到2014年6月,全市市区两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全部完成转型升级。
(四)对照标准、考核验收(2014年7月~2014年12月):按照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要求和标准,市总同时对13个区级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重点考核职工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效等方面,并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各项措施,确保在三年建设期内,全市13个城区职工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建设标准。
工作措施
为确保全市职工服务中心建设的顺利推进,市总工会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武汉市推进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总工会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现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其职能是负责市级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总体规划设计,制订相关措施,实施对区级职工服务中心转型工作检查监督和服务。各区工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加大资金投入。在职工服务中心三年建设期内,市总工会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优先支持尚无职工活动阵地、有一定经济能力、工作基础扎实、以及区政府在土地、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配套支持的城区工会,鼓励区级工会采取独立新建、就地改造扩建、购买房地产、购置活动设施等方式建设职工服务中心。各城区工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积极整合行政和社会资源,通过采取与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建设、合署办公,利用工会现有资产,引进社会资金合作共建等方式,推动本级帮扶中心尽快转型升级。
(三)理顺工作关系。要逐步理顺职工服务中心工作关系,区级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原则上由同级副职领导担任,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完成本级工会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转办、督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职工服务中心平台窗口涉及机关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应由机关相对应的职能部门承担,职工服务中心应主动配合、协助完成。区级工会领导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要逐步过渡到日常办公在职工服务中心,做到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群众。
(四)强化目标考核。市总工会将职工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每年对各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进度进行考核监督。考核采取自我申报、城区互评,市总工会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达到建设标准,职工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市总工会将给予表彰和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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