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新规 确保城市汛期安全
下穿隧道积水超过30厘米要封闭路段
《工人日报》(2012年08月02日 08版)
本报讯 (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冯国鑫)针对即将到来的暴雨天气,河南7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城市道路积水超过40厘米,隧道积水超过30厘米,就要封闭积水道路,并设置禁行指示牌,安排专人看护并疏导交通。
根据此次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城市积水点管理确保城市汛期安全的通知》,各城市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及时联系掌握雨情,并配备降雨量测定仪,按降雨强度制定分级预案。
其中,降小雨为三级防汛,巡视人员定时外出巡检;降中雨为二级防汛,在降雨量大时将收水井箅、检查井盖揭开以利收水,并在打开的井口上方摆放警示标志;降大雨或暴雨为一级防汛,各市建设部门防汛人员处于一级备战状态,同时对危及民房的道路积水,及时进行泵机强制排水,减轻灾害损失。
通知下发当日,记者在郑州看到,一场暴雨过后,连霍高速桥下、游览区门前桥下、京广铁路沿线下穿涵洞等路段的涵洞、立交桥和低洼道路明显部位,都设置了红白相间的醒目水位尺和警示标志,并且已有市政人员值守在可能出现积水的下穿式立交、涵洞、隧道处,以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积水。
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说,积水深度超过40厘米,机动车就有熄火的危险。一周内,将在该市区内管辖的26处下穿式立交、涵洞、隧道内,设置水位尺和警示标志近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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