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租车实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计分制
《工人日报》(2012年07月21日 003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山东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近日发布实施,其中,出租车驾驶员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行为的可加1分~10分。
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加分分值最高为10分。驾驶员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给予相应加分奖励,视社会认可度可加1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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