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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7月18日 星期一

【社评】不给“弹簧年龄”之类任何弹性空间

□本报评论员 郭振纲
《工人日报》(2012年07月18日 003版)

据《新华每日电讯》7月16日报道,年龄时而加几岁、时而减几岁,像弹簧一样伸缩自如……近期有的地方爆出干部给年龄“整容”事件,引发公众质疑。典型的案例如山西河津市住建局局长薛新民,其在户口登记、升迁等4份文件中,出生日期从1960年到1969年竟有4种。在学历问题上,薛新民取得的专科学历为假学历,本科学历为国家不承认学历。

如果说薛新民的“弹簧年龄”还带有个案色彩的话,那么2011年3月陕西周至县副科长姚某将出生日期由1962年改为1965年,出现“12岁上班”的怪事,2011年12月山西临县女干部曹莉被爆14岁招工等一系列“弹簧年龄”问题的出现,就不能再说是个案了。

事实上,在一些地方的干部档案中,不仅有“弹簧年龄”存在,“弹簧工龄”、“弹簧学历”、“弹簧工作经历”、“弹簧身份”等等也不乏存在,石家庄假团委书记、内蒙古集宁假市委副书记事件就是很好的例证。

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身份合称人事档案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是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被组织人事管理人员形象地称为一个人的“标识”。每个人从其参加工作之日,就建立了这样的“标识”。这个“标识”是考察、决定一个人升职、调动、薪酬待遇等的基本依据。“三龄两历一身份”中任何一个假要素的存在,都可能导致一个干部的“带病提拔”、“带病任用”,甚至可能演变成“大病”、“重病”。有人借“弹簧年龄”得以升级、晋职、提薪,不仅对其他人员不公平,而且严重损害干部队伍的形象,给整个干部管理的严肃性带来损害。

“弹簧年龄”之类的问题,说到底是一个造假问题。有专家指出,尽管我国现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在不断完善,但基层在执行时有时存在随意性,少数人为谋取私利,打着“工作需要”的幌子,不惜铤而走险造假。除此,“弹簧年龄”的出笼,还有一些相关人员在“保驾护航”。如薛新民在办理户籍登记中,有关部门没有按照规定办事,而是“暗中”帮助其修改年龄。

除了这些主观上的不诚信甚至腐败之外,客观上选人用人不够公开透明,也是离谱档案一路“绿灯”的原因之一。一些地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公示内容太简单、公示范围太狭窄等现象,很难反映出干部的实际情况,这既让广大干部群众难以有效监督,也让一些违规者有机可乘。

薛新民被撤职了,曹莉被取消了招工资格,假书记被判刑,为这些人背后做嫁衣的人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这是必须的,但要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仅有这些是不够的。

最重要的是制度上的漏洞要弥补。比如,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已出台多部法规对履历造假等行为进行规范,这样的制度要确保切实落实。监督机制也要跟上,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应有新的进展,公示要更加完善,同时,组织人事部门怎样完善档案管理程序、确保档案不被随意改动,也非常重要。只有这些环节都能配套跟进,才可能封堵“弹簧年龄”之类兴风作浪的弹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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