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宁河医疗互助解职工燃眉之急
118名职工受益大病医疗互助,补偿金额近百万元
《工人日报》(2012年06月25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姜明 通讯员陈庆发)“是工会送来的互助金,解了我的燃眉之急。”6月7日,天钢联合特钢公司材料处职工王学强动情地说。王学强因胸椎管狭窄做了手术,高额的手术、医疗费用使他的生活一下陷入困境,幸运的是,他参加了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得到了职工医疗互助金9238元,缓解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天津市宁河县自2010年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到今年6月初,已有3万多名职工参加,互助金额达300多万元,全县118名职工得到了大病医疗互助补偿,补偿金额近百万元。
2010年,宁河县总工会在调研走访中发现,在该县建立困难档案的职工中,因病致困的占总数的近60%。基于此,县总工会决定在企业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采用职工、单位共同负担的方式,筹集建立“大病医疗互助金”,在职工遭遇重大疾病时,由“互助金”向职工提供帮助,弥补大病医疗救助的不足。
医疗互助活动在该县15个试点企业和系统先行运作后很快在全县推开。职工医疗互助规定:凡是县域内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时按规定缴纳职工医疗互助金的均在互助范围之内。企业成立由企业负责人、工会主席和不少于理事会成员一半的一线职工代表参加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理事会,负责具体运作。互助金按每人每年60元缴纳,企业出资不少于职工缴纳总额,县总工会开设专门账户统一管理,企业各自独立核算,逐级审批支付。以公开透明、及时公正的原则,保证互助金的专款专用。
“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助人。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最重要的就是以互助的形式,让经济承受能力弱、患大病经济负担过重的普通职工和困难职工看病不再发愁,这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丰富工会帮扶工作内涵,提升工会帮扶能力的有益探索。”宁河县总工会主席王瑞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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