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27起移送案件事项处理情况
《工人日报》(2012年06月09日 02版)
本报北京6月8日电(记者 车辉)审计署8日发布今年第27号公告,公布了27起审计署移送案件和事项的处理情况,这些案件包括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原处长沙志刚受贿案、原国家测绘局测绘成果管理司原司长李永雄贪污公款案等。
审计署对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案件和事项,定期跟踪了解其办理情况。根据审计的公告,审计署2009年在国土资源部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原处长沙志刚利用职务便利协助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专项任务,并与他人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汛支付的321.1万元。审计署将线索移送给检察机关。2011年9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沙志刚无期徒刑,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贾汛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审计署在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原国家测绘局测绘成果管理司原司长李永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会议承办单位北京天翼鼎立会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的购房款425.5万元。审计署将线索移送给检察机关。2011年底,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永雄有期徒刑15年。
审计署发现商务部培训中心在组织考察过程中,指定通过一家公司购买机票,其工作人员私自收取该公司回扣37万元。审计署将案件线索移送后,2011年10月,法院以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分别判处三名工作人员11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1万元。
审计还发现河北省保定市就业服务局以编造花名册等方式套取就业、再就业资金共1301.88万元,用于新建办公楼和单位经费支出。
山东邹城市香城镇政府挪用镇财政资金成立公司“管理”当地材料供应商,通过向京沪高速铁路施工单位供应材料赚取差价2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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