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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5月31日 星期一

借力政协渠道参与政策调整,为农民工争取与城镇职工同等的社保待遇

一个环卫公司为农民工维护权益的“深度参与”

■本报通讯员 黄榆 ■本报记者 陈昌云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31日 007版)

5月18日,来自民盟的云南省政协委员毕励应邀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会商一个提案。

在今年初召开的云南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毕励递交了《关于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后社会保障接续的建议》,省人社厅认为毕励的建议很好,遂请毕励拨冗会商。

陪同毕励前往人社厅参加会商的还有昆明海洁环卫公司总经理马维亚和工会主席刘海波。

政协委员和政府官员会商提案,环卫公司的领导为什么要陪同前往?

原来,这家公司是毕励的提案之源。

近忧:

高达96%的职工因是农民工而没有城镇职工社保待遇

毕励素来与环卫工人结下很深的缘分,除了她自己十分关注环卫工人的生存状态,还有一个原因是,毕励的丈夫邱先生供职省人大,担任部门领导,和海洁公司总经理马维亚关系很好,经常到海洁走动,邱先生对环卫工人的辛劳疾苦很了解,同时非常同情他们的遭遇,尤其是政策性的不平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公待遇。

在毕励以海洁公司为样本的调查中,她发现这类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使用了大量农民工,而他们没有社保保障,给农民工自己和所在企业造成了诸多困难,影响到社会的和谐,“我感觉到,农民工进城后社保接续是个大问题,目前3亿多农民工在城里打工,这是一个必须正视而且必须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不能再拖延了。”她说,“我以海洁为蓝本调查这个情况,发现问题是社保政策不配套造成的。像海洁这样的企业,由于农民工占绝大多数,其所缴纳的社保还属于农村社保,缴费水平低,保障能力也低,但若按城镇职工标准缴费,则企业又承担不起,这个矛盾的难题只有靠政府社保政策的调整改进来解决。”

海洁公司现有职工714人,其中96%是农民工,由于没有完善的社保,公司用工成本惊人。

海洁公司工会主席刘海波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支付我们的道路保洁费,扣除‘设备租赁费’后为每月每平方米0.3元~0.5元,就以最高每平方米0.5元核算,缴纳税收后为每平方米0.44元。 按每人最大工作范围4000平方米核算,每位职工每月的产值为:0.44元/月×4000=1760元。公司用工成本为:1.工资:员工工资按2012年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月发放。2.社保:按云南省2011年社会职工平均工资2949元的60%缴纳计算,为员工缴纳社保五险一金费用共计:每月800多元。两项费用合计每人每月1900多元。员工福利、服装、奖励等费用额外支付,还要承担环卫设备、车辆的管养费、燃油费以及垃圾处置费、工用具费等。”

“通过以上核算,公司完全处于入不敷出的境地。”刘海波说。

“如果按每人每月800元的社保支出,我们每月要付出近60万元。”海洁公司总经理马维亚很无奈,“这样一来,我们这种从事公益性事业的单位,本身拨款就不足,用工成本又这样高,实在难以为继。”

远虑:

维护农民工权益无所不用其极,但职工仍有后顾之忧

昆明海洁环卫公司是一个拥有714人的公益性单位,其中686人为农民工,占总人数的96%。

公司从2006年6月以来的6年间已经为职工增资13次,平均每年两次,生产一线职工的月人均工资从340元增加到目前的1180元,“人均月工资340元是纸上的数字,事实上,当时不少一线职工的实际收入,每月只有100多元,甚至只有六七十元。”马维亚告诉记者。

此外,考虑到环卫职工作业现场的安全高风险, “公司为职工购买配备了专业的警用反光背心、警示灯、锥桶等防护物品,每年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公司清扫清运部经理李勇告诉记者,“不仅如此,还将道路的顺向清扫改为逆向清扫,使工人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危险,以便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每年这个方面的经费投入都得以切实的保障。公司规定,在不能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职工有权拒绝劳动。”

5月21日下午,烈日炎炎,马维亚带记者实地察看了公司为职工重新改进装修的浴室,浴室设施完备实用,该有的都有,“职工下班了,可以先在这里冲个凉,换上干净衣服再回家。”马维亚说。

据马维亚介绍,以上各项费用用于职工福利的支出,6年来不完全统计已高达450多万元,加上13次增资,职工总计得到了接近1000万元的实惠。“我们的想法是,只要公司不亏本,利润大部分都要花在职工身上,尤其是工资收入上,只要条件允许,全员每年两次增资仍将继续坚持。”

“但是,公司的经济能力毕竟有限,我们再怎么努力,职工最大的后顾之忧,也就是退休以后的养老问题日益逼近,这是我们没有办法的事儿,得靠国家社保政策的调整。”马维亚说,“我们想到了通过政协、人大这些渠道,把我们的实情反映上去,从草根层出发,积极影响社保政策的调整,于是,就请毕励委员来公司实地调研,提出提案。”

收获:

借力政协渠道介入社保政策调整,省人社厅给出两点承诺

毕励通过调查发现,其实,在农民工进城就业后解决其城镇社保是有政策依据的,“云南省委、省政府已经决定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人口转移为城镇居民,具体要求是,从2011年开始,用10年时间,将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按照这个思路,每年将有100万~120万农业转移人口要转变为城镇居民。”

“但是,现在的社保政策使得农村社保不能为城镇社保所接续,成为他们‘进城’的拦路虎,制约了省委、省政府10年转移1000万人的城乡统筹计划。”毕励通过对海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附加值极低企业的调查后发现,“高额的社保费用导致企业高成本,进一步导致这类企业不能大量吸收低文化素质的农业人口,也就进一步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

除了这个社保政策拦路虎外,毕励还发现目前国家城镇社保对于促进农业人口转移为城镇居民的另一个问题,“在承接农业转移人口的过程中,尚未按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符合农业转移人口特点、现实针对性较强、操作容易,且接续方便的社会保障制度。”

以海洁为蓝本,毕励在调查中发现,这类为全社会提供公益产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企业职工中,农村人口占企业职工总数的90%以上,是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主渠道。”

但这些职工目前所拥有的社保属于“缴费水平和保障能力都很低的农村社保”,倘若要完成呈现社保接续,“他所就业的企业需要按照城镇职工标准,为他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5个险种的保险费。”毕励给这个需要缴纳的城镇职工保险费算了一个账,“就按2011年昆明市城镇职工参保5险的缴费基数测算,年人均需缴费7587元,其中,养老保险为3662元,占5险总额的48.3%,这个经济负担对于像海洁这样的利润极低、市场竞争力极弱的公益性企业来说,是无法想象的。”

对农民工很有感情的毕励决定从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角度给省社保部门递交提案,反映这一问题,以期社保政策有所调整,使得社保“蛋糕”向农民工这个角度有所切分,“这还不仅仅是解决类似海洁这样大量吸收农民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负担问题,它的更大的意义在于,促进国家的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实现社会安定和谐。”

毕励的提案有5点,其中建议对批量接纳农业转移人口的企业要分类指导,区别不同的企业给予不同的政策照顾,避免一刀切;建议给予类似海洁这样的负责向社会提供公益性产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能够切实获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扶持;建议将土地出让金按一定比例提取社保经费,部分用于补充社保总盘,部分由原土地使用者带到新工作岗位,因此鼓励企业接纳农业转移人口。

5月18日的登门会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宣程非常感谢毕励为他们了解类似海洁这样的劳动密集型社会公益性企业的社保情况及问题,提供了鲜活生动的例证,对毕励的观点也十分赞同。

“我对毕委员的提案承诺两点,我们将在您提案的两个建议上重点研究,一个是您提到的省委领导关于积极稳妥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宣程表示,“再一个是,在农村社保和城镇职工社保在转移接续过程中,应根据招收农业转移人口的情况、承担的社会职责以及企业的经营服务项目等具体分析,对有条件的企业,可一步到位,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实行差别化对待,在一定时期内允许两种社保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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