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两年复查一次
对“问题企业”将提出整改意见发布黄牌警告直至撤销称号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25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李昱霖 通讯员孙国红)河北邯郸市委、市政府日前发文明确,对全市AA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复查,不搞“终身制”,确保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含金量”。
邯郸规定,对因为工作和效益出现明显滑坡、工资支付不到位、拖欠社会保险、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依法经营、偷税漏税、环境保护不达标、拖欠工会经费严重等,致使职工满意度低、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的AA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黄牌警告,直至撤销称号。各协调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在本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单独或联合对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并向同级协调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据了解,邯郸将确保到2013年,全市92%以上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参加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将从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推进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大对企业分配的调节力度、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困难职工群体权益等6个重点方面入手,解决劳动关系的不和谐问题。到2012年底,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各类建立工会的企业基本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各类用人单位为临时用工和劳务派遣工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5种社会保险,实现全市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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