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资协商纳入地方党政绩效考核
实施1年来,集体合同覆盖率飙升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24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高柱)四川省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地方党政年度绩效考核,此办法实施1年多来,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大幅扩大,目前该省工资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已由2009年的70%提高至91.3%,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95%,非公企业89%。
2011年初,四川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完善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依法建立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当年底,省委决定,将包括工资集体协商在内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地方党政及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当年已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必须达到85%以上。省委、省政府目标督察办公室也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特别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对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市州的目标考核体系。强力推动下,该省21个市州、181个县(市)区层层建立起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目标考核制度。2011年,该省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工资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91%。
为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今年3月,由工会牵头的四川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单位,又在全省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集中要约行动月”活动。资阳市维拉斯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增长了33.3%,职工人均年工资增加了9000多元。公司总经理感叹:“工资涨了,职工工作精神面貌也为之一变。本来以为工资协商是‘不谈不行’,现在看来,谈与不谈效果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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