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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5月18日 星期一

【大众话题】大桥垮塌怪村民安全意识差?

□韩韫超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18日 03版)

据新华社报道,5月13日,湖南平江县一座三孔石拱桥突然垮塌,初步排查有9人落水,其中3人获救,15日发现两具遇难者遗体,另有4人至今下落不明。官方称大桥垮塌因砂船撞击而致,舆论则质疑桥梁质量太差。据介绍,县防指接到群众关于该桥出现险情的报告后,开始实行交通封锁,在桥两端设置了警示牌和路障,并派村民在两边守桥,事故发生时,正值一名值守人员回家吃饭。该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称,要达到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目的,必须提高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农村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这可能是部分现实,但具体问题也该具体分析。如今,将事件的主要矛盾归结于此,而对桥梁工程的建设监管和发生险情时的防护权责避而不谈,这样下结论是不是太不全面了?如果不进行后续调查,这恐怕就真成了一笔糊涂账。

事实上,该桥为公路部门认定的“二类非危桥”,即桥面桥体有破损但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桥梁。既然这样,对此类桥梁,是否有专门的定期检修?是否应该维修加固?如果没有,那么当洪水袭来,桥体垮塌的风险就是可预期的。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险情,有关部门只是“竹竿木头路障警示+两名村民轮班值守”,是不是太粗糙了?如果防范得好,如今惨重的人员伤亡或可避免。

这绝非马后炮。如此简单轻率的风险应对方式,足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公共基础设施使用环节用心不够。公共设施在投入使用后的管理和维护,干得好,未必显出政绩;但干得不好,一旦出事就是大事。桥梁、道路、水库、各种管道的维护都是如此,不能“看精力”、“看心情”。一旦出了事故,相关部门更不能打着手电筒照别人,归咎于天气、归咎于群众、归咎于临时工,等等。

一句“群众安全意识淡薄”不是挡箭牌,更承受不起事故遇难者沉重的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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