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全面提升乡镇工会执行力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18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 吴铎思)“去年来,全市各级工会共参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52起,案外调解69件,结案率为100%。”日前,福建省龙海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何亚清告诉记者,通过强化乡镇工会人财物“三到位”,乡镇工会指导基层企业工会开展各项活动更加频繁、更具实效。
在解决无人办事上,在市委的支持下,确保各乡镇至少有1个工会干部编制。通过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组织员,并派送到13个乡(镇)场,进一步充实乡镇工会工作力量。
无钱办事是乡镇工会工作多年来的一个软肋。从2010年起,市总每年拨付60万元给16个乡镇(场、开发区)工会作为工会活动经费;加大争取政府补助力度,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帮助争取市政府或乡镇政府对乡镇工会的各种补助;加强乡镇工会经费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重点用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帮扶困难职工及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开支。
针对多数乡镇工会办公条件差、办公设施简陋,部分乡镇工会没有办公室等情况,专门安排近40万元,给全市16个乡(镇)场工会统一配备办公设施,初步实现了乡镇工会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同时,着力抓好乡镇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建立乡镇(场、开发区)农民工维权服务站、建立乡镇工会工作考核机制等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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