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总推出“两个普遍”奖惩制度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18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 李昱霖 通讯员 司志通 王化春)河北隆化县总工会日前表彰“两个普遍”工作先进,共发放奖金3.5万余元,还有20个基层工会受到通报批评。
为推进“两个普遍”工作深入开展, 隆化县总制定了“两个普遍”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规定,对在 “两个普遍”工作中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可参评工会工作实绩突出单位;对未完成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和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目标任务的乡镇(系统行业)工会,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将考核结果在县工会工作会议上通报,并报县委组织部,通报至所在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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