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村级工会为工伤职工争取赔偿金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18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 丛民 通讯员 游宇)前不久,山东定陶县仿山乡一家村办企业发生一起工伤事故,一位职工工作时不慎将手指切断造成伤残。由于企业未能及时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而在赔偿问题上产生纠纷。最后,该村工会出面,为受伤职工争取到近3万元赔偿金。
据定陶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谢东兴介绍,近年来,该县农村加工业户大幅增多,为村民就业提供了岗位,但问题也随之而来。村办企业多属小型企业,劳动者合法权益易受伤害。定陶县总针对这种新情况,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先在基础较好的村庄组建村级工会,将村办企业全部纳入到村工会管理,有效地解决了职工维权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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