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电缆行业集体协商尘埃落定
职工人均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10%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11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 陈华 实习生 李凤麒)“行业内最低工资标准850元;在上年度本行业一线职工平均工资1800元的基础上,本年度本行业企业职工人均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10%。”“五一”前夕,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高沟镇的江淮电缆公司会议厅里,当职工方代表和企业代表共同签下这样一份集体合同时,场内响起了掌声。
作为全国电缆四大产业基地之一,高沟镇拥有电线电缆及配套企业240余家,从业人员1万余人。从去年11月起,无为县总工会在芜湖市总工会的支持与指导下,开展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并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一季度的重点。
4月1日,无为县总工会从高沟镇电线电缆行业企业推选的50余名职工代表中选取了3名职工方协商代表。这3名职工代表带着从行业职工中收集来的意见和建议,向代表企业的电缆行业协会发出协商要约。行业协会应约,双方就该镇电缆行业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及其他与工资有关的事项先后进行三次平等协商,最终签订了这份集体合同。
据了解,该集体合同覆盖高沟镇电缆企业62家,职工5465名。“最大的好处就是工资有保障了,去年平均工资是1800元,集体合同约定要涨10%,那就要有1980元了。”职工方首席代表张启胜对此很是高兴,他认为合同不仅保障了行业内的最低工资及工资年增长幅度,还约定了许多在个人劳动合同中难以涉及的职工整体利益问题。
企业方协商首席代表、安徽华星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邓勇军对这份合同的成功签订表示欢迎。“合同规范了企业用工情况,既明确了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也能减少劳动争议,帮助企业留住职工,使职工队伍更加稳定,职工流失率下降,最终是为了促进行业的总体良性发展。”邓勇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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