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通法律援助微博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05日 006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新争优年”活动推进会上获悉,今年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将通过开通法律援助微博,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等手段,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开展。
据了解,山东省司法厅将研究开发全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让法律援助通过网络走进群众生活,争取将现行法律援助标准由“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明确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的人群,从而将更多的群众纳入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同时将进一步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预计今年的目标为5.17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