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率将提至85%
《工人日报》(2012年05月05日 002版)
据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4日发布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具有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5%。
根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编制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同期,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城区将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地级市处理率达到85%,县级市70%),县城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30%。
此外,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