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体系 完善制度
襄阳明确工会参与创新社会管理责任
《工人日报》(2012年04月16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 邹明强 通讯员 刘艳玲 姚武)“由市总工会、市委统战部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在2012年6月底前,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健全民主管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关系协调等机制,促进非公经济组织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日前出台的湖北省襄阳市《2012年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简称《方案》),首次明确了市总工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责任。此举表明,工会探索源头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取得了新突破。
记者在《方案》中还看到,“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综治办牵头,市总工会等单位协办,在6月底前,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发挥群众团体、行业协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等关于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条文。
襄阳市总工会副主席章杰说,为了落实《方案》精神,市总结合实际,进行了精心谋划,细化分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务求在规范程序、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工作创新上出实招、求实效,全力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