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地质工会救助重病职工力度大
个人救助最高10万元
《工人日报》(2012年04月06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陈华)“全年对23名患病职工兑现了近30万元的救助资金,最高的救助对象达到10万元。”记者从3月27日举行的安徽地质工会2012年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安徽地质工会在过去的一年中实施的“重特大疾病救助金”制度,有效缓解了部分患病职工“因病致贫”的困难。
据了解,在安徽省总工会统一部署的“双走访”(走访企业、走访职工)活动中,安徽地质工会发现,部分患病职工尤其是患重大疾病的职工会受到“因病致贫”现象的困扰。在经过6个月时间的专题调研和2个月时间的反复论证、测算之后,安徽地质工会向安徽省地矿局党委就职工患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对象、额度、实施办法作了专项汇报。
局党委决定,建立“安徽省地矿局职工重特大疾病救助金”制度,明确了严格的救助管理办法和审批程序。地矿局还成立了救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地质工会。
据介绍,救助标准和申报审批程序为:以职工人均年收入4万元为基数,以2万元作为职工家庭的基本生活费用,职工患重特大疾病个人承担2万元以上的部分,分别给予50%~90%的救助,分段计算、累计相加。考虑到资金有限,个人救助金额10万元封顶。职工患重特大疾病,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2万元以下的,由地勘单位实行队级救助,其救助办法由地勘单位自行制定,并报管委会备案。据了解,目前各地勘单位实行的队级救助办法,大致分两种情况:一是“互助会员制”,即职工个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会员费,地质队行政、工会拨付资金给予补助;二是“救助金制”,即职工个人不缴纳费用,资金完全由地质队行政、工会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