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与县区政府签订责任书
力争九成企业建立工资协商制度,职工工资增长15%
《工人日报》(2012年04月06日 002版)
本报讯 日前,河南省漯河市召开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深化年活动动员会,会上,漯河市副市长与各县区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要求今年全市工商注册企业法人单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率达到90%以上,职工工资平均增长15%以上。年底,市政府将进行考核验收,安排专项资金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实行评优表先一票否决。
今年是漯河市“工资集体协商深化年”。为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漯河市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在动员会召开前,市政府还召开了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决定,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各县区及企业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提出具体目标,并将企业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诚信企业等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
作为这项工作的具体操作者,漯河市总工会建立起一支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在市总一级,选聘了5名工资政策、企业管理和法律方面的专家组成指导组,深入县区、产业集聚区、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中开展协商指导、培训等工作。此外,市总在4县2区举办了6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开展法律知识、工资政策、协商技巧、合同常识等培训。目前,全市共培训指导员和协商代表820名,建立了一支1500人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协商代表队伍。(赵根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