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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3月27日 星期一

【工运探索】区域(行业)职代会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形式

梁若洁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27日 06版)

梁若洁 观点

工会组织大力加强和推进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建设,对于在基层、在源头、在第一时间处理好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矛盾,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劳动关系作为社会关系中最基本、最普遍、最重要的一种关系,有着广义与狭义、宏观与微观不同层面之分。本文将探讨基于具体劳动者与所在企业(仅指难以单独建立工会的小微企业)这种微观层面上,如何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山西省近三年全面推进县级及县以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实践证明:区域(行业)职代会,是小微企业实现和谐劳动关系的一种基础形式。

作为

通过职代会制度实现民主管理,是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劳资矛盾日趋复杂、工会工作重心下移和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等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职代会制度作为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十多年前在我省国有企业就已得到全面普及,并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第二步则是把推行职代会制度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举措向非公企业延伸拓展,这项工作两年前在规模以上企业就已得到落实。2009年以来,山西省总工会基于通过多措并举二次覆盖、有五万多家小微非公企业被纳入2822个区域(行业)工会的现实,响亮提出依托区域(行业)工会,把职代会制度延伸递进到小微企业的部署。这是全面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的第三步。事实证明,它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社会劳动结构最底层编织了一张密集、有效的保护网。

所谓区域(行业)职代会,就是依托已建的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工会,采取“上代下”等方式,把辖内小微、分散、众多的,不具备单独建会条件的非公企业组织起来,各自选(推)举职工代表,共同召开一个会议,协商议定本区域或本行业有关劳务方面的重大事项,规定、解决和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标准问题。

以最早推行行业职代会的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白酒企业工会联合会为例,运用这一形式实现劳资“双赢”。

杏花村镇是驰名中外的清香型白酒生产基地,被誉为“中华名酒第一村”。在国企汾酒集团的周边,这几年兴办起13家白酒企业,有职工1000多人。由于各个企业之间的劳动定额、工资报酬、劳保福利差别较大,职工们对同一行业不同报酬、加班加点没有工资反映强烈。2007年,该镇白酒企业工会联合会成立后即全力投入职工维权工作。于是该镇的行业职代会应时而生。在一届二次职代会上,13家企业的职工代表面对面与13家企业的老板集体协商,讨论通过了《杏花村镇白酒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协议》、《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简称一合同三协议)。这样一来,职工的工资、待遇明显提高和改善。

作法

在非公企业推行职代会制度,由于受到诸如环境、法规、理念等因素的制约,比在国企普及实施艰难得多。而在这些大多是小门店、小作坊的小微企业推行职代会制度,更多的是会遇到社会是否认知、老板能否配合、职工敢否参与以及效果到底如何等亟须破解的问题。

对此,山西省的主要做法是: 以履职尽责、实现双赢为出发点,在宣传造势、培训辅导、统一认识上下功夫;以制度建设、扩面提质为侧重点,在典型引路、普及制度、规范运作上下功夫;以增强实效、和谐发展为落脚点,在服务职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上下功夫。

山西省各级工会大力宣传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以此强调推行职代会的法规性、必须性。各市县区联合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意见、暂行规定和工作规范,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的舆论环境。省总每年都提出具体的重点、任务、目标和要求,考核排队通报。同时要求,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与落实“两个普遍”,特别是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相结合,切实解决基层职工面临的最关心、最具体、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必须与非公企业的厂务公开工作相结合,逐步扩大职工群众必要的知情权、适度的监督权;必须与职工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相结合,努力增进劳资关系、干群关系。这样一来,不仅有效地增进了工会、职工和非公企业老板的感情共识,维护了职工权益、促进了企业发展,同时还有效地增强了基层工会联合会的生机和活力,解决了新建工会不知道做什么、不知道怎么做的问题。

作用

从基层的丰富实践中看到,工会组织大力加强和推进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建设,对于在基层、在源头、在第一时间处理好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矛盾,确实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工会在基层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也随之得到更加广泛和深入的落实。

由于它是一种延伸行为,可以改变“上级维权鞭长莫及、基层维权身单力薄”的状况。在政府组织末梢(乡镇、街道)、距离职工最近(社区、行业)的关节点上建立这个平台,可以最直接地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下的成果,在基层兑现、让职工受益。

由于它是一种组织行为,可以改变非公企业职工以往一盘散沙、孤掌难鸣的弱势地位。一年一度的区域(行业)职代会,可以把各家出现的劳资问题汇集起来统筹协调共同解决,不至于积累、激化,酿成大的事端。

由于它是一种联合行为,可以改变小微企业职工遇到侵权问题力量聚不齐、脸皮拉不下的憋屈局面。老板面对的是一个与他平起平坐的群体,职工们抱团取暖,在正当的渠道、集中的场合表达诉求,没有后顾之忧,大大提升了单个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的可能。

由于它是一种实务行为,可以改变一些基层工会不作为、不敢为的困惑和尴尬。职代会前的业务培训,使基层工会干部手把手地学到本领;职代会后的议案实施,让更多职工群众实打实地感知工会,提高了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认可度,增强了工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凝聚力。

劳动关系的普遍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构建劳动关系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在小微企业全面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是一项需要坚韧推进、循序渐进的工作。在推进该项工作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引起了工会的重视:一是发展不平衡、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行动迟缓,现在的建制率还不很高。二是鉴于非公企业的繁杂性和区域(行业)内的差异性,不同类型的职代会,在职权范围、标准界定和操作规程上还需要进一步区分条理。三是一些职代会的审议程序简单、合同文本笼统,有待细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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