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劳模评选一线职工比例不低于50%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27日 05版)
本报讯 为做好2012年济南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该市近日确定评选方法,评选中企业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
评选表彰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范围是:2007年以来,为推动该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业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其他阶层人员,本次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人数控制在300名以内。
评选名额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兼顾各行业的原则分配。具体评选比例是:企业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企业负责人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农民劳动模范的比例掌握在15%以内。(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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