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特大非法集资案告破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24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自2011年11月公安部要求在全国开展整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山东省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案件87起,涉案金额33亿元;破案5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8名,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
据山东省公安厅负责人介绍,查获的大案包括:青岛齐能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山东欣康祺医药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李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台玉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刘文杰集资诈骗案等6起大案。目前,除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案发后潜逃外,其余犯罪嫌疑人138名全部辑拿归案。目前公安机关已组成强有力的专案组,全力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保全涉案资产,确保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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