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和实际车型不符,购车人无法正常使用
重庆一消费者遭遇“踢皮球”
本报重庆3月16日电(记者 李国 实习生 张正娟)今天上午,重庆市江津区的杨先生再次遭到交警警告:他驾驶的微型货车与车辆行驶证不符,被认定为私自改装。这已是杨先生今年以来第四次被交警发出类似警告。
“才过3.15,我等了几个月,汽车厂家也没有给我一个说法。”说起自己前不久购买的“问题”货车,杨先生一脸懊悔。
2011年国庆放假期间,他到重庆巴南区渝南汽车超市‘重庆市东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凯马牌”柴油双排座自卸汽车。“此前从未接触过车子的我,在付完全款后,没有多问,就兴高采烈地开着车子回家了。”杨先生说,临走时,仅得到销售公司老板的一句话:“车辆合格证一周后邮寄到你江津老家去,届时凭合格证到公安车管部门去办理相关手续。”
“既然能够在市场上销售,车子肯定能够顺利上户。”杨先生说,他当时丝毫没有怀疑过“山东凯马”会生产出没有合格证的微型货车。
大约一周后,杨先生收到了凯马厂家邮寄来的车辆合格证,其编号为:WBF05KMB0417114,发证日期为2011年10月7日。
当他开车去车管所上户的时候,却发现该车上不了户。原因是他购买的车辆为自卸车,合格证上却没有注明车辆带有自卸系统。
民警给他两条建议:“要么你找商家退车;要么自己去改装,拆掉自卸系统,才能够上户。”
杨先生只好去找商家,可对方态度非常恶劣,不仅不予退货,还称不怕投诉。
僵持了大约一个月后,杨先生迫于无奈,只得找修理厂私自改装,花去五六千元后才得以上户。
为此,记者找到经销商周经理,他声称消费者自己没搞清楚。至于合格证上为什么没有自卸系统时,他表示什么都不知道,有什么事情找凯马厂家重庆片区负责人董经理。
记者又联系董经理。当被问到“国家发改委是否允许凯马厂家生产这款‘凯马牌’柴油双排座自卸汽车”时,董经理说自己对这个专业术语不太敏感,如果记者想要了解更多情况,只有自己去网上查找。
据悉,按照汽车行业相关规定,没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任何厂家不得私自生产任何一款轿车。记者反复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汽车生产目录中找寻山东凯马厂家生产的“凯马牌”柴油双排座自卸汽车,却始终没有找到。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属于严重违规行为,理应受到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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