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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3月12日 星期一

蚌埠降低进城门槛吸引农民工进城

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成落户“底限”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12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 陈华)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开始启动户口新政。今年年初,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蚌埠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试行)的通知》,制定农民进城条件时致力于降低,而不是取消入城门槛。政策尤其注重对农民工的倾斜,并希望吸引更多具有技术特长的人进城。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市委书记陈启涛告诉记者,户籍制度改革不是简单地变更户口登记,更在于隐藏背后的转户者应享受的就业、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诸多权益。“这是一项牵动全局的系统工程,改革之前,必须考虑如何保障每一位‘新蚌埠人’住得开心,学得开心,因此降低而非取消门槛应该是适应现阶段蚌埠市情的一个有益尝试。”

按照政策,在蚌埠市辖区连续工作1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在市内有合法固定住所(含租赁);在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且符合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含租赁);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在市内有合法固定住所(含租赁),其本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准予在我市落户(在集体宿舍内居住的只限本人),但市辖区农业户口人员,自愿将户口转为非农户口的不受住所限制。

蚌埠市人社部门解释称,将“合法固定住所”作为“准入门槛”有一定的公正性。据估计,根据这个条件,蚌埠市现有进城农民及其家庭成员中大约有20%可以很快获得城市户籍。

陈启涛表示,改革有多层深意。一是凸显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保证更多的城乡居民实现自由择业,自由迁徙的合法权益。二是有利于吸引人才,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人才,为了充分发掘人力资源,必须设法解决他们的入户问题。三是有利于扩大皖北中心城市的规模。四是有利于推进产业化发展。五是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建设。

他认为,蚌埠的户籍制度改革是符合发展现状的。户籍制度改革是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大力推进。“户籍改革并不一定带来人口的洪流,有可能是涓涓溪流。但不管何种情况,改革都对城市的承载能力提出了严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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