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水、土、肥 餐桌肉、蛋、奶——
“清澈”源头方能“进口”安全

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小组讨论过程中,全国政协委员于宁说:“食品安全亟待加强监管。本报记者 张宪 摄
正本清源
代表呼吁打造食品行业“全产业链”
从产品源头解决食品安全,农业龙头企业需要全产业链建设。两会期间,当三位来自食品企业的全国人大代表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发表见解时,不约而同地提出上述观点。
“从食品产业链来看,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三个环节中,种植养殖在食品安全中是最容易忽视、最不容易监管的环节。”
全国人大代表、白象食品集团董事长姚忠良认为,政府应高度重视农副产品的种植和养殖安全,这将成为进一步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
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从自己的调研中了解到,食品原料源头方面的主要问题包括环境污染(水源、土地)、杀虫剂和除草剂的残留污染、养殖环节抗生素滥用、饲料添加剂违规使用和非食用物质添加等方面,不解决食品原料来源的安全性,食品安全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在从田间到餐桌的整个链条上,成长最快、实力最强、管理水平最高的环节无疑是食品加工,而在种养、初级加工、仓储运输以及市场供应等其他环节,集中度与可控性相对较低。”全国人大代表、三全集团董事长陈泽民说。
2009年2月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中,确立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无缝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管理念,但是,在近三年来的实施过程中发现,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和供应的源头上,依然难以实现监管保障。
农户分散生产、添加剂乱用、监管不严等问题,被认为是食品安全源头难安全的原因所在。
在陈泽民看来,这样的局面,是由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还没有很好的控制种植养殖环节和下游流通环节,导致诸多问题出现:农民种植养殖的品种与企业需求不对接,种植养殖质量企业无法全程把控,仓储流通环节的不完善带来食品安全风险等。
为此,陈泽民提出,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应当承担起责任,尽快向下游拓展,建立覆盖种植养殖、仓储运输、初级加工、食品加工、分销零售等多个环节的全产业链和全流通体系,通过广泛建设专门的农副产品种养基地,指导农民种什么、养多少、怎么种养,并予以专门储备和初级加工,有效地保障自身原材料供应,实现产品质量的全程可控,带来企业增效、农民增收、消费者放心等多方的“共赢”。
而宗庆后则将希望寄托于国家监管的到位。“一方面国家应该严格治理环境污染,避免污染转移至食品原料造成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应当对各类食品原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进行监管控制,以防止非食用的化工产品流入食品链。”宗庆后说。
“九龙治水”空白尚存
要“进口”安全须明确监管
“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推行食品安全全程控制,形成‘以一个监管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并加强相互配合’的监管模式”,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青岛港高级技师许振超谈起食品安全问题时,将关注点放在了食品监管体制上。
我国食品监管体制刚刚建立,目前尚处于调整、完善过程中,因此存在着各部门工作衔接不紧密,有些责任不明确、不具体等问题。
当前涉及食品安全的部门至少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采取“多头分段”监管的体制。
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皓说,政府部门在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上正面临“九龙治水”的困境,“监管主体繁多造成了食品安全执法责任不明确,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不知道找哪个职能部门处理更有效,甚至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
事实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
去年6月发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监管工作中一些环节存在空白,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检查发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如各地方食品安全办公室设置不一,权限不一,尚不能有效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
面对现实中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卫生厅厅长李利表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依据是《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家各部委制定的相应环节的监管政策。“在多头、多环节监管的体制下,各部委制定的相关法规政策存在相互掣肘和相互抵触的情况,尤其在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监管方面,有关部门口径不一,导致地方政府协调难、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难。”
让李利更为担心的是,食品安全经费没有保障,困扰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和相关抽检经费普遍不足,无法满足对食品进行监督检测要求,少数地方甚至无任何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记者曾在质检总局的检科院获悉,全国各地质检系统的检验检疫水平参差不齐,也导致中小城市食品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风险。
“食品到底安全不安全,要以检测数据说了算。” 全国人大代表、南通市副市长杨展里说,现在我们的监测资源比较分散,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多头检测的状况,而涉及到食品安全的一些关键性检测则比较滞后。现在除了工商以外,各个监管环节都有自己的检测机构,但都各自为政,缺少统筹。食品安全检测经费这块蛋糕也被切成了很多块,形成不了规模,提高不了自己的技术力量,难以满足现在食品安全检测的需要。
杨展里提出建议,国家应从宏观层面上加强统筹规划,来研究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总体要求和各个环节监管上的关系,合理调整各个环节检测资源的分配比重,进而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分”造假“千分”维权
“行刑衔接”不畅致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造一瓶假酒30元成本,消费者维权去查验产品质量的检测费却要上万元。造假获得暴利,违法成本却只有几十万元的罚款!”3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天正集团董事长高天乐在小组讨论时抛出的食品行业“造假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观点引来了不少赞同声。
不久前北京市大兴区警方查处了一起专门制造茅台、五粮液等高端白酒的造假案件。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这起白酒造假案中,为逃避打击,基本都是实行订单作业。因为酒类造假实际上只有三大件——外包装、酒瓶和酒。对于造假者来说,造假成本实际上非常低。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电气高级技师李斌在调研时发现,违法犯罪成本太低、法律威慑力较弱的现状仍普遍存在于食品安全领域,钻法律空子的侥幸心理仍未得到强有力的遏制,“这暴露了当前我国在惩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涉食品犯罪的主要有三个罪名,分别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高处罚可判处无期徒刑;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最高处罚可以达到死刑。
高天乐委员在调研中发现,单从这三项罪名来看,食品违法犯罪的刑事处罚确实很严厉, “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法院对食品违法犯罪的判决却往往是就低不就高,严重影响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原君凯律师向记者证实,“在对食品安全的案件处理上,常常以犯罪数额进行处罚,没有更多的考虑它的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具体的危害后果,很多案件可能就会得不到重惩。”
李斌认为,当前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相关法律制度和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行刑”没有顺畅衔接,是影响我国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惩处效果的重要制约因素,“一些行政执法领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相关法制建设。”
据介绍,“行刑衔接”在法律制度上是指《行政处罚法》与《刑法》的衔接,在实践中是指行政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这种衔接是我国启动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等相关犯罪的刑事程序、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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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成会场内外关注焦点
【民意关切】
一项由本报、中工网和搜狐新闻联合推出的网络调查显示,广大职工群众期望两会关注的十大民生热点问题,“食品安全”名列前茅。
关于食品安全问题,职工网友们认为,食品安全问题频被曝光,反映出从基本温饱到逐渐小康的转型过程中,传统的生产监管体制已经受到严重挑战,建议进一步加强电子监管,并在全社会建立企业和公民的诚信档案。
在两会前新华网进行的“2012两会调查”22个选项中,“食品安全监管”始终名列前茅。网民热议的话题主要聚焦于“地沟油流向餐桌”“蔬菜水果农药超标”“病死肉、注水肉售卖”“奶源不安全“等几大类。
【报告回应】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决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关键是要切实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做到严格自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做到责任明确、恪尽职守、严格执法。
《政府工作报告》: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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