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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3月11日 星期日

【两会聚焦】法律修改背后的博弈

本报记者 李 瑾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11日 001版)

仅仅施行了3年多时间,涉及亿万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法》便面临着第一次修改。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透露的这一信息,迅即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耐人寻味的是,曾经一度高调要求修改《劳动合同法》的企业界代表,这一次开始变得低调起来。一次始于法律施行之际的立法博弈,似乎正在进入微妙的新阶段。

包括康厚明、代朝霞在内的一线工人代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提醒说,《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必须充分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来自企业的全国政协工会界委员袁伟霞说:“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很难想象今天的农民工权益保障状况。修改《劳动合同法》的结果,必须是让法律更细致地关照劳动者的诉求!”

在中国人大的立法史上,施行3年多便启动修改的法律并不多见,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过于匆忙。在起草过程中,先后有超过19万条公众意见汇聚到立法机关,整个法律条文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历经4审方才通过。

但是,有关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动议,几乎伴随着这部法律的施行同时出现。买世蕊,这位曾被邀请列席多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修改会议的基层代表,至今清晰地记得,2008年在刚刚施行《劳动合同法》两个月后的全国两会上,便有诸多来自企业界的代表强烈地发出修改的声音。

当年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山东代表团30余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改新《劳动合同法》的议案”。山东禹王集团董事长刘锡潜代表认为,新《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限制企业裁员制度”,都将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管理成本。如果立法者忽略了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对劳动者的保护矫枉过正,使法律与实效脱节,会对整个民族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产生不利的影响。

其实,这种围绕法律制定与修订的博弈,越来越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生活的一部分。它所产生的背景,则是中国社会正在快速进行着的利益调整与阶层分化。当不同利益群体同时从各自角度发出声音时,这种声音的强弱以及它们能否被立法者倾听和采纳,直接影响着的或许是数以亿计公民的权益。

“越是在这样的时候,越要注意不同社会群体利益表达能力的强弱区别。”买世蕊回忆说:“在掌握话语权上,普通人肯定比不了那些社会地位更显赫的人。就拿这几年有关修改《劳动合同法》的报道来说,媒体上大多是所谓精英和企业界的声音,而基层代表的观点相对不多。”

在媒体报道制造的舆论氛围背后,更多看不见的立法博弈也在悄悄进行。一些代表委员提醒说,某些专家学者热衷于参与有企业资助背景的学术研讨会,不断发表迎合某些利益群体的观点。庆幸的是,作为职工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工会组织的声音在两会话语争夺上愈发坚定而响亮。

比如,面对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中出现的放宽《劳动合同法》执行力度的声浪,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在全国两会上直言:“越是在企业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越要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

所幸的是,随着网络传播的兴起,对劳动者群体而言,社会底层的利益表达有了更多便捷的渠道。就在吴邦国委员长明确将修改《劳动合同法》的新闻挂上网,截至当天零时,不到9个小时,网民跟帖就已经达到4000多个。热烈回应的帖子中,人们将修改的内容直接指向劳务派遣制度,大声呼吁实现同工同酬。

“必须改革劳务派遣制度,央企必须先试先行。必须要有时间表,必须要给予压力!” “强烈建议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加上同工同酬!!!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人人平等!”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些呼声中,也夹杂着代表企业利益的声音。由民间自生的利益博弈,在网络上已经展开激辩。博弈的表象下,各自群体发出自己的声音,来影响政策法律的走向,这只是民主生活中的普通一幕。

其实,博弈并不仅发生在《劳动合同法》。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博弈不可避免地要出现。每一位公民的责任,是学会在博弈中表达自己的声音。我们的政府,则是要学会在博弈中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也恰恰是这些看得见的博弈,推动着社会在理性的轨道上一点点进步。(本报3月10日北京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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