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保障房“大跃进”,如何实现建设管理、质量监督、住房分配、退出机制?
政协委员呼吁完善保障房顶层设计

基本住房保障性设计图
3月7日下午,在“政协委员谈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记者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连夜制作了一张我国“基本住房保障性设计”的图表向记者展示。 本报记者 杨登峰 摄
本报北京3月7日电(记者于宛尼)2011年,我国超额完成10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任务。今年,我国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基本建成50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以上。面对保障房“大跃进”,如何实现建设管理、质量监督、住房分配、退出机制?今天,全国政协召开新闻发布会,委员们呼吁,完善保障房建设管理顶层设计。
发布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拿出连夜赶制的图表说,“中国建设住房保障体系一定要从体系上进行建设,缺乏顶层设计后患无穷。”他认为,保障房的标准要适合国情,“要理清房地产住房、基本住房、基本住房保障房不同层次的需求。”
记者此前调查发现,保障房建设中有些地方的举措貌似因地制宜,却有违保障房本意。比如,以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为由,将非棚户区的拆迁安置房归入保障房名下;以引进人才之需,将人才公寓纳入保障房体系;以自有土地集资建房之名,行福利分房之实等。
刘克崮呼吁,政府加快保障房立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使保障房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老百姓真正满意,得到实惠。
李稻葵称,保障性住房不是一次性的开支,若是作为长期持有的资产,将可为政府提供长期的收入来源?“若要解决保障房建设资金缺口的问题,保障房建设必须与市场结合,建议引入民营投资者,与地方政府共同建设及监督,这样保障房建设将不会成为地方政府的负担?”
近一两年,各地主要强调了保障房的建设,对于后续管理的制度设计还不完善。“只要家庭收入连续一年超出规定标准,就会被停发廉租补贴或者收回廉租房。”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合肥市市长张庆军说,合肥市对廉租房严把准入关,实行廉租对象年审制。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原主任张泓铭称,“要进一步细化准入制度。目前,保障房的违法成本还是较低,应该提高骗租骗购保障房的违法成本。退出是应该重点关注的,货币补贴更加便于退出管理,在实物配租的同时,可以进一步尝试细化货币补贴措施。”
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者,全国政协委员、顺天通集团总经理田在玮则更关注建设资金和后期管理。根据国外的经验,保障房在后期的管理、维护和运行中的费用大约是建设时的两倍左右,“无论是水电、气热还是邮电储蓄等等各种配套,都需要企业运行,费用从哪来,后期的物业管理是政府还是企业来管,这些事情从机制、体制和资金上落实不到位,保障房区域就会成为新的‘贫民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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