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要“专款专用”
谷常生委员直指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被挪作它用
“企业应当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将这笔经费更多地用在一线职工的技能提升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谷常生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主张。
一项数据显示,我国高技能人员所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率,不及10%,而发达国家已经达到40%左右。就劳动生产率而言,我国只是日本的 1/25、美国的1/23、德国的1/18。
今年2月曾到广东调研的谷常生委员对此深有体会。尽管职工整体素质跟以往相比有明显提高,但该省众多企业职工仍然存在专业技能不高、法律知识淡薄、职业道德欠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职工在市场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更令谷常生委员感到忧心的是,职工队伍素质提升缓慢,技能水平偏低,将成为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短板。
在与职工单独交流时,谷常生委员了解到,普通职工接受文化技能培训的愿望十分迫切,但是受各种主客观条件限制,他们的需求往往得不到有效满足。有关调查也印证了谷常生委员的判断:我国制造业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47年,日本为12.33年,其中大专及以上者我国占7%,日本达28.3%。
与此同时,从学校里刚毕业的技术工人,往往一时不能适应或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因此企业对在岗员工的培养就显得更为重要。然而,很多企业恰恰缺少对职工的在岗培训。
据了解,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存在结构失衡、经费投入不足、培养管理多头等问题。同时,企业对职业技能培训认识不深、措施不力,有的企业更是以生产任务重、经费紧张为由,不愿开展职工培训。
“虽然法律规定,企业应当提取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作为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但有些企业却没有足额提取。”谷常生委员告诉记者,很多企业虽然拿出了这笔钱,却用在了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的培训、出国学习上,用在普通一线工人身上的很少。
对此,谷常生委员表示,由于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不足,一些企业工会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就更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影响了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他建议,如果企业自身没有条件为普通职工提供培训,可向职工大学和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购买服务。(本报北京3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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