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侦查讯问过程录音录像
给讯问室加装“第三只眼”
《工人日报》(2012年03月03日 005版)
据新华社电(记者陈菲)“一米线”“双探头”“高保真”……在检察机关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后,苏州等地检察机关创新了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工作做法。
“一米线”是指检察院侦查人员要与讯问对象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双探头”是指在讯问室安装两个摄像头,其中一个全面反映讯问场景,另一个正面对准讯问对象;“高保真”是指对同步录音录像的调取、复制等进行严格规定,不得对内容进行剪辑。
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一些侦查机关在讯问过程中仍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问题。最高检在2005年下发实施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2010年,最高检又联合最高法院、公安部等制定了两个“证据规定”,明确要求全面推行侦查讯问过程录音录像制度。
检察机关统一给讯问室加装了录音录像设备,对讯问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给讯问室增添了侦查讯问人员、被讯问人之外的“第三只眼”。这只“眼睛”将侦查讯问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不仅将整个讯问过程看在了“眼里”,而且将看到的内容全部记在了“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