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工会各项经济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青海工会经审组织实现全覆盖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22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蒙景辉)青海省总工会按照各级工会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同时发挥作用”的要求,着力健全工会经审组织,不断充实工会经审队伍,使全省县级以上已建工会委员会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现了工会经审组织全覆盖,确保各级工会各项经济活动健康有序进行。截至目前,省总经审会已连续4年跻身“全国省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特等”行列。
近年来,青海省总工会从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保障工会经费和资产安全、推进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出发,切实强化经审工作,努力完善工会经审工作制度体系,指导各州(地、市)总工会、省级各产业工会和直属工会建立完善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各县(区、市)总工会也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所属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为了努力推动工会审计工作创新发展,青海省总还明确提出,各级工会经审会委员要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经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干部或会员担任,经审会委员中具有审计、财务专业知识的人员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人数的20%;具有管理经费职能的基层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不少于3人,审计、会计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独立管理经费、年度拨交经费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至少配备1名经审专职工作人员;拨交经费收入100万元以下的工会,也要配备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从事经审工作。目前,该省近2500名工会经审委员中,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占14%,有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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