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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2月18日 星期一

2011年毒品犯罪案件同比增长16.9%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18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 张伟杰)14日,最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1年我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2011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9244件,同比增长16.9%;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74670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8969人,重刑率为25.4%,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1.19个百分点,对遏制毒品犯罪高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有效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从审判实践的情况看,当前我国的毒品犯罪呈现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海洛因等传统毒品仍居主导地位,但甲基苯丙胺等合成毒品在涉案毒品中的比重逐年增长,在部分地区已超过海洛因,一些新类型合成毒品也不断出现。

二是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高发,制造合成毒品犯罪呈愈演愈烈之势。

三是毒品犯罪中共同犯罪的比例较高,团伙化、集团化趋势较为明显。四是毒品犯罪分子中累犯、再犯的比重较大,部分毒品犯罪分子在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实施毒品犯罪。此外,因吸毒诱发的侵财性、暴力性犯罪频发,其中一些案件危害严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马岩表示,在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中,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毒品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突出打击重点,实行区别对待,做到整体从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于罪行严重、社会危害大的毒品犯罪,以及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要依法予以严惩,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为分化瓦解犯罪,对于罪行较轻,被动参与毒品犯罪,或者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予从宽处罚。

当日,最高法院还公布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贩卖毒品罪犯杨武、宋帮林、练锡雄、黎锦华,贩卖、制造毒品罪犯姚连生,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犯王大庆,均已被依法核准并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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