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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2年02月14日 星期一

“芜湖楼市新政”刚一落地即告夭折

成为中央房地产调控“绝不动摇”的新例证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14日 01版)

本报合肥2月13日电(记者 陈华)2月9日安徽芜湖市出台了一个购房的优惠政策,仅仅时隔三天,芜湖市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消息称:经研究,决定该政策“暂缓执行”。11、12日这两天恰逢双休日,国务院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工作督察组来芜湖市检查。目前为止,当地政府并未确认叫停楼市新政行为与本次检查是否相关,但不少业内人士在分析此事时仍将两者联系在一起。

芜湖推出的房地产政策,因包含对商品房购买者进行税收和财政补贴,而被舆论称为今年我国第一个出手救市的地方房地产新政。这样的新政,尽管其名为“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但在当前房地产调控中央不松口的微妙时刻,出台三天便告夭折。

芜湖的“定向放松”新政夭折,是不容地方挑战中央调控政策的最新例证。前不久的例子是佛山“放松限购条件”新政。

从始至今,中央对这一轮房地产调控的措辞一直是: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扩大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芜湖楼市新政”旨在对自住型和改善性购房有所放松:70平方米及以下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办理产权登记时,财政部门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70平方米以上的,财政部门再给予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70平方米及以下的,财政部门再给予1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上述补贴政策,其决策在地方财政的范围之内,本属平常,但由于这类刺激政策被提升到“突破了中央调控政策”这一地步,甚至有人猜测可能引发“政策触底,适时进场”的预期,所以,芜湖、佛山这些地区,即使属三线城市,也再无坚持的可能。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江永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地政府选择此时出台“楼市新政”原因很多,不排除吸引高层次人士到地方就业的政策动机,但带来的后果却是消费者判断房价将会再次走高的心理预期。她认为,当前房地产调控已进入相持不下的阶段,此时地方政府的一些“擦边球”行为是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执行的。

目前中央政府不愿看到各地政府纷起“救市”的行为。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越接近取得调控成果的时候,越不能放松。如果这一次房价再调控不下去,那么下一次要想再次进行调控所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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