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将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建设
《工人日报》(2012年02月11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 陶映荃)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网站获悉,2月9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提出,201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标,推进消费教育引导体系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平台建设、消费维权执法效能建设、消费维权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消费维权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王东峰说,要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集中开展重要商品市场专项整治。针对涉及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经营场所,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认真做好商品进货验收、商品储存销售、过期商品下架、不合格商品退市等环节的管理。据悉,2011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0.23万件,案值12.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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